据昭通市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昭通市委批准,昭通市纪委监委对第五届昭通市委委员,永善县委原副书记、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陈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陈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;违反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廉洁底线失守,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,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,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;私德不修;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陈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昭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、昭通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并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云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韬开除党籍处分;由昭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,待召开昭通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。
来源 /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昭通市纪委监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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