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惠阳清风消息:
日前,惠阳区纪委监委对惠阳区教育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邓光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邓光强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承接、项目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财物。
邓光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惠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阳区委批准,决定给予邓光强开除党籍处分;由惠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,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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